大學部課程規劃
學士班課程統整休閒遊憩及健康促進等專業知能,由基礎學養累積,藉由通識課程學習基本能力與博雅涵養課程,引導學生在低年級基礎專業課程中習得休閒產業與健康基礎概念,再輔以觀光旅運產業、綠色休閒產業、特殊休閒觀光產業及專業輔助等專業選修課程編制方向,以循序漸進方式培養學生七大核心能力。 四年級上學期則安排學生修習「觀光休閒健康產業實習」(9學分),至休閒觀光或健康相關產業進行全學期實習,協助學生銜接職場之準備。學生於四年級下學期可選擇繼續實習,如「觀光休閒健康產業進階實習」(9學分)課程,或選擇「休閒健康畢業專題」(3學分)課程,讓學生可藉由撰寫畢業專題報告奠定學術基礎。因此,不論學生日後選擇升學或就業,透過彈性課程讓學生畢業後無縫接軌。
學士班課程規劃架構包括通識必修科目(28學分)、專業必修科目(59學分)及選修科目(41學分),於畢業前應修畢128學分始能畢業。
一、主要課程內涵:
- 通識必修:共28學分,包含基本能力課程(12學分)、博雅涵養課程(16分),合計28學分。
- 專業必修:共59學分,包含休閒遊憩類課群(14學分)、健康促進類課群(14分)及專業核心輔助課群(31學分),合計59學分。
- 專業選修:至少41學分,依本系規劃發展方向及學生志趣安排之,選修課程類別可細分為觀光旅運產業、綠色休閒產業、特殊休閒觀光產業、專業輔助,其中專業輔助課程中之「觀光休閒健康產業進階實習」9學分與「休閒健康畢業專題」3學分為二擇一必選修課程。
- 本系須修習跨系、跨域課程,至少4學分。
- 本系開放系外(含跨系、跨域課程、校際選修)以12學分為上限。
二、畢業門檻(請參閱本系畢業門檻實施及補救措施要點):
(1) 英文畢業門檻。
(2) 取得初級緊急救護技術員證照。
(3) 取得「觀光旅運產業」或「綠色休閒產業」或「特殊休閒觀光產業」之相關證照至少一張。
(4) 106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需修習跨系、跨域課程,至少4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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