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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學年度起(即111年8月起)學生證免加蓋註冊章

Dear同學,您好:

有關111學年度起(即111年8月起)學生證免加蓋註冊章。

針對110學年度前核發之在學學生證(舊生),請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完成註冊後,請各班班代表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本校自111學年度起免蓋註冊章」貼紙,請自行貼於學生證背面即可,爾後每學期註冊繳費後無須再至教務處蓋註冊章。

有在學證明之需求者,請參考下列申請方式擇一辦理:

  1. 在學證明即時下載,學生完成註冊繳費,確認銀行端已銷帳後,可於 e-Portfolio 數位學習歷程網站→功能總覽→教務區資訊→在學證明。網站下載為正式文件,學生可自行下載列印,提供給其他單位證明之用。
  2. 學生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面(正、反面需印製於同一面),連同正本學生證至註冊組辦理(於影本上蓋印後即為在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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