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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學分抵免申請表 (最多抵免4學分)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學生專業課程抵免學分申請表-研究所

※申請流程:

1. 自新生訓練日起至開學日截止向各系所辦提出申請,逾期不候。

2. 各研究所應於開學後第四天將審查完成資料送教學業務組複核,教務長審核,核可後交註冊組辦理。

3. 新生抵免學分申請以一次為限,應於入學後第一學期辦理,爾後不得再補辦。

4. 在校生以系所新開課程抵免不再開課之舊有課程,需經系、所、中心主管同意。

異動日期: 2015/09/15
適用人員: 碩士班/碩專班
適用階段: 開學前7個工作天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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