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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健系研究生碩士學位論文與專業符合檢核實施要點+申請表

為促進研究生碩士學位論文與本系專業領域相符,完善相關機制如下:

(一)建立防範機制。 (二)建立處理機制。 (三)申請複審機制。 (四)建立指導教授課責機制。

以下就碩士學位論文與專業符合檢核防範機制說明如下:

  1. 入學時於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新生說明會時,說明研究生擬定論文題目應與本系專業領域相符。
  2. 簽訂指導教授同意書時指導教授須確實告知指導研究生論文題目及研究方向,應與本系專業領域相符。
  3. 計畫書口試前:研究生擬提論文計畫書口試,應至少於口試前三週提出碩士論文與專業符合檢核申請,並經本系學位論文與專業符合檢核會議審查結果符合本系專業領域後,始得進行論文計畫書口試申請。惟仍須符合學校規定,始得於三個月後舉行學位考試。
  4. 計畫書口試後:研究生完成論文計畫書審查後,如涉及題目修正及內容大幅更動,應於計畫書口試結束後二周內,提出碩士論文與專業符合檢核申請,經本會議確認符合本系專業領域後,得於三個月後舉行碩士學位考試,並於學位考試申請前,填具「碩士學位考試異動申請表」,送系辦及教務處備查。
  5. 學位考試完成後:研究生完成學位考試後,如涉及題目修正,應填具「碩士學位口試後欲更改論文題目申請表」,連同修正後之「審定書」、「評分表」及「成績表」一併送系辦及教務處備查。

有關處理機制、複審機制、指導教授課責機制請參閱附件實施要點

異動日期: 2025/06/18
適用人員: 碩士班/碩專班
適用階段: 計畫書審查申請前及學位考試申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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