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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須於學位考試申請時一併提出申請)

       有關碩士論文若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延後公開事項,研究生應於學位考試前填寫「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並於學位考試申請時一併提出申請。學位考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並經指導教授、學位考試委員及系所主管簽名同意後,得延後公開學位論文。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所)務等會議審核確認。其他未經審議認定核可後之學位論文,一律設定校內外立即公開。

  • 針對論文延後不公開之原則如下:
  1. 機密:請提出機密依據,並說明符合之狀況,例如為產學合作案時,請提供產學合作合約書及註明涉及保密條款之條文。
  2. 專利:請提供專利送審證明文件或切結近期即將送審專利之說明文件。
  3. 依法不得提供者:請提供相關法律依據及符合之狀況說明。

 

異動日期: 2025/09/10
適用人員: 碩士班/碩專班
適用階段: 論文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須延後公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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