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才計畫執行相關注意事項及表單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休閒產業與健康促進系
選才計畫執行相關注意事項及表單
- 請活動執行教師務必於活動一星期前繳交活動/會議計畫書,由選才計畫辦公室確認主題內容、核銷方式後,再行辦理。
- 活動結束後一星期內需配合管考表繳交活動/會議成果紀錄表。
| 序號 |
執行項目 |
執行內容 | 可核銷經費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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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評量尺規優化 |
1.評量尺規優化諮詢會議 2.模擬試評與審查共識會議 |
講座鐘點費、出席費、審查費、工讀費(含勞健保費)、教材製作費、印刷費、膳食費、國內差旅費、交通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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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銜接課程與其他活動 |
1.至高中職辦理觀、議課 2.至高中職辦理課程學習成果交流或與業界交流 3.開設銜接課程 4.與國中端親師生交流 5.高中職體驗課程 6.至偏鄉/非山非市高中職開課 |
講座鐘點費、出席費、審查費、工讀費(含勞健保費)、教材製作費、印刷費、膳食費、國內差旅費、交通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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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 |
1.參加「醫護全區工作會議暨專題講座」 2.參與「選辦轉知的校外活動」 |
國內差旅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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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執行項目檢討與精進會議 4.「校務研究分析資料」對應策略報告 |
印刷費、膳食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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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參與選辦醫護博覽會 |
工讀費(含勞健保費)、印刷費、膳食費 | |||
異動日期:
2026/03/20
適用人員:
活動執行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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